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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泡上一网友就“好心救人却成被告”一事的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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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9-08 21:20:54
看后无语。。。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?
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,反而被告上法庭。昨天,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彭宇被判赔45876元。判决书称“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,从常理分析,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。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,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”。(《现代快报》9月6日)
这件事让人很容易想到一部电影:《离开雷锋的日子》。 《离开雷锋的日子》的主人公乔安山,曾和雷锋同开一辆车,却无意间造成了雷锋的牺牲。此后数十年间,始终无法摆脱沉重的负疚感。
离开部队后,乔安山成为长途汽车司机,救助被汽车撞伤的卖豆腐梁老头,老头的子女不肯交纳医疗费,无耻地诬陷乔安山为肇事者,而真正的肇事者则早已逃逸。老实巴交的乔安山有口难辩,再次陷入比当年无意撞死雷锋更深重的绝境。围绕这起事故,各色人等的灵魂,宛如初生儿一般,赤裸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。救人反被诬为害人。被逼到了绝境的乔安山,“连死的心都有了!”虽然事件真相终于大白,但造成的伤害已很难弥合。
对于彭宇事件,许多网友把其定性为“离开雷锋的日子”现实版。有激愤的网友戏言:
雷锋生前做了很多好事,按法院的逻辑:“雷锋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”。
雷锋同志要是活着就是有比尔盖茨的财力也不够赔的。
我也总算知道雷锋为什么做好事不留姓名了! 原来怕赔钱。
按照法官的观点,雷锋同学实在是罪大恶极。
赖宁为什么那么英勇的救火,因为那火就是他放的!
雷锋为什么做那么的好事,因为他事先做了很多对不起人的事!
记住:社会上,雷锋不是那么好学的,见义勇为不是那么好做的。
这里有一个假定,如果雷锋活到今天会怎么样?当然,像有些网友笑谈的那种“一边做好事一边赔钱”的可能性是过于夸张了,但是这么多年来,为什么我们的宣传部门天天宣场着见义勇为,而许多让人大叹世情冷漠的现象却一再发生?
信息时报有一则评论说“从上中学起到现在,妈妈屡屡这样教导我:看到老头老太太街头摔倒了,千万别去扶啊,一扶说不准就被诬赖是你撞倒的,那咱家就倒大霉了。老头老太太往医院一躺,又是检查,又是住院,钱都叫你出,那可是无底洞啊。那时候年轻,阅世不深,不相信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,所以还对老人的教导不以为然。可看了如下这个事件,我觉得真得好好听老人的话。”(作者:王伟)
有网友评论说,无论真相如何,这个判决剥夺了无数人做好人的机会。
倒了的自行车不能扶,车主会认为你碰倒的;
倒了的老人不能扶,家人会认为你撞的;
被别的车撞伤的人不能开车送他上医院,人家会赖你碰的;
有人溺水了,反正不是自己推下去的,我们可以自行离去;
因为大家都有一个逻辑,如果不是你干的,你干嘛那么好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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